2010年 - 在一項由撿控官提出的上訴個案中, 為一個被控網絡詐騙案客戶贏得取消上訴之結果
2010年 - 為一個在多倫多有妻子及年幼女兒的父親取得暫緩遞解出境法令.
2010年 - 為一個溺斃女兒的母親在上訴推翻被判定謀殺罪後承認誤殺罪, 因而取得立即釋放的結果.
2010年 - 為一個被控謀殺罪的青少年取得保釋候審.
2007年 - 一宗主要煙草案中﹐把根據安大略省煙草稅款法案最低約一百萬元罰款減至零
2007年 - 經談判後﹐把一宗一級謀殺和綁架控罪減為禁錮﹐改判15個月徒刑。
2007年 - 在貴湖(Guelph) 一宗案件中﹐在六年定期限以外為客戶爭取了數目可觀的家庭資產平協議。
2006年 - 為一位萬錦市(Markham)的父親取得他兩名年幼女兒的單獨管養權。
2006年 - 在士嘉堡市(Scarborough)一宗初級聆訊中﹐把一級謀殺罪減至二級謀殺。
2006年 - 向聯邦法庭成功申請撤銷一位臺灣客戶遞解出境的法令。
2004-2005 年 - 成功地位不獲居留的南韓裔單親母親與加拿大出生的孩子爭取到司法複核。這是安大略其中一宗首先引用原居國和加拿大之間的文化差異來為一位移民抗遞解令的案例﹐當事人最終加拿大永久居留權
2004年 - 為一位奧文沙特市(Owen Sound)被控謀殺同事的客戶進行辯護﹐控方最後銷控罪
2002年 - 為一名被控綁架並謀殺賓頓市五湖書院校長的男子辯護。被告的控罪最後獲減輕至誤殺﹐控方更同意撤銷其他控罪。(此案件於2005年11月在探索台(Discovery Channel)的法証因素(Forensic Factor)節目中獲專題報導)。
1997-2002年 - 代表申請人出席數宗聯邦法庭的司法複核﹐反對移民官的決定。
1998-2002年 - 代表多名申請贊助妻子由中國來加拿大被拒的人士﹐向移民上訴委員會進行上訴。數名當事人最後獲准在加拿大定居。
1997年 - 為安省溫莎市一名被控刑事騷擾罪的男子辯護。該案聆訊七日﹐最後經陪審團議決兩小時後宣佈被告無罪釋放。
1995年 - 為基臣拿市(Kitchener) 一名被控刺死母親的男子辯護。該男子最終裁定因精神病而無須負刑事責任。
1994年 - 為貴湖市(Guelph) 一名因妻子無故失蹤﹐被控一級謀殺罪的男子辯護。該男子最後被判無罪。
1992年 - 為賓頓市一名因丈夫被殺﹐被控一級謀殺罪的女子辯護。洪秉政在辯護中提出經期前綜合症的影響(這個辯護論點在安省謀殺個案中頗為罕見) ﹐結果控罪減輕為誤殺。
1990年 - 為盤瑞文辯護﹕盤氏在多倫多被控謀殺及肢解小提琴手女友沈之廉。洪秉政在他的第一次審訊中擔任辯護律師﹐結果因陪審團不能議決而未能定罪。(有數本書以此案為主題﹐其中一本的作者是陳韻文﹐在香港出版)